关于淘宝直播新增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
淘宝直播新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
为规范淘宝直播-新热浪引擎(原V任务)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商家和锚创造安全的交易合作环境,本通知新增《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该规则将于2022年2月17日公布,并将于2022年2月25日生效。
第一章 概述
1.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热浪引擎平台(域名为hot.taobao.com)内容推广需求方(以下简称“商家”)和内容推广服务方(以下简称“主播”)发放/接受内容推广委托的资金费用相关事宜。
1.2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热浪引擎平台管理规则》、《淘宝直播管理规则》、《淘宝社区管理规则》、《淘宝平台规则》、《天猫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则已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未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和与平台签订的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 结算细则
2.1定义
内容推广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即锚):指在本平台上接受内容推广委托并按照内容推广委托中列出的推广内容、推广要求和验收标准完成/部分推广服务内容的自然人或法人,经需求方验收(如有必要)后,可按照相关协议获得报酬。
内容推广需求方:内容推广需求方(以下简称“需求方”,即业务):指在本平台上启动内容推广委托,获取服务方提供的内容和/或推广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2.2 结算公式
内容推广服务方收到的服务费:指服务方可获得的内容推广费,即“服务费”。
服务费 = 基本服务费-软件服务费
(服务费按民币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按照第三位小数抹零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
【名词解释】
1)商品交易实际交易价格:即商户实际收款金额,不包括阶梯返还金额、运费、店铺优惠券、单品折扣、退款、跨境综合税等项目(如有)。
2)基本服务费:指商品交易的实际交易价格*服务费率(即商家设定的服务费率)
3)服务费率:即商家设定的推广服务费比例由商家自行设定,费率上限为80%。热浪引擎平台没有最低费率门槛等要求,只提供费率建议值供商家参考。详见附录《类别基本费率说明》。
4) 软件服务费:平台将向机构主播收取30%的“基本服务费”(平台向个人非机构主播收取40%)作为软件服务费,即机构主播可获得70%的“基本服务费”(非机构主播可获得60%)。
2.3绑定结算关系,结算周期
促销费的结算应在订单付款结算后进行。结算订单的范围由消费者通过最后一次点击直播间的商品链接指导,并在15天内下单,最终交易成功(确认收货状态)。同时,从交易成功到下个月结算,订单的最终促销服务费只有在内容促销服务成功后才能获得。
结算范围特别说明:消费者申请部分退款,导致交易关闭,部分付款仍将解决。(例如:张三通过工作室购买的西装商品(夹克)+裤子)订单300元,收到货物后,成功与商家协商退款140元(给商家160元),服务费结算160元。)
系统将于每月20日左右结算上一个自然月交易成功订单对应的推广服务费(以最终数据计算完成日期为准)。
2.4结算优先级
2.4.1 淘宝内容推广服务费(TCP)结算优先级
商家可以在热浪联盟设立三种推广计划:全店推广、单品通用推广、单品定向推广。同时,商家也可以在人才合作(原V任务)链路上设置推广服务费。
1)全店推广:全店商品加入推广计划,对所有人才和主播开放。全店推广按类别设定推广服务费;
2)单品通用推广:商家选择某一产品制定推广计划,对所有人才和主播开放。商家在设置单品通用推广之前,无需开设全店推广;
3)单一产品定向推广:商家选择某一产品制定推广计划,并对某一或多个人才和锚开放。定向推广服务费的推广服务费率必须高于产品生效期内的一般推广计划和全店推广计划的推广服务费率;
注:如果一个商品同时击中多个促销计划,我们将比较目前所有促销服务费计划的促销服务费率,并获得促销服务费率最高的计划。注:人才合作链路上设置的促销服务费优先级最高。
2.4.2 结算平台优先级
淘宝内容推广服务费(TCP)与淘宝联盟推广服务费(CPS)生效优先级:
1)如果商家在淘宝联盟推广服务费(CPS)“淘宝内容推广服务费”(TCP)“同时,设置促销服务费。如果消费者在交易前浏览直播间和淘宝客户的促销链接,促销服务费将结算给优先级较高的主播或淘宝联盟推广者;
2)如果消费者只在淘宝直播中被引导交易,只使用“淘宝内容推广服务费”(TCP)结算。
3)如果商家只是“淘宝内容推广服务费”(TCP)“设置推广服务费,系统使用“淘宝内容推广服务费”(TCP)以结算为准。
4)如果商家只是“淘宝联盟推广服务费”(CPS)“设置推广服务费,系统以“淘宝联盟推广服务费”(CPS)以结算为准。
2.5 其他说明
2.5.1.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守《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热浪引擎平台管理规则》、《淘宝直播管理规则》、《淘宝社区管理规则》和《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如果违反协议内容或规则(如果交易被判定为虚假交易),平台将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取消服务费等处置措施;平台有权根据紧急情况和严重程度,采取延期发放推广服务费、账户控制措施、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可能导致危及交易安全或平台账户安全的基本事实(如诱导人才提前确定合作订单但实际未提供服务的行为)。
同时,平台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维护交易秩序的需要,不时制定和修改相关协议和/或各种规则,并通过法律程序在网站上发布相关内容或通知主播其他方式。
促销服务费也可以表达为“佣金/服务费/促销费”,任何地方都可以表达为“佣金/服务费/促销费”
第三章 附则
3.1 平台有权不定期修改本规则,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宣传程序。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依照法律、法规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的程序。宣传期结束后,本规则的修订内容将生效。如果服务方或需求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可以通过平台指导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3.2 如果平台服务提供商或需求方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之前,则适用于当时的规则。本规则适用于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
本规则计划于2022年2月25日首次生效!
【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解读】
一、服务方(即主播)如何提现推广服务费?
答:下个月20日以后(以最终数据计算完成日期为准),可以查看上个自然月的实际获取情况
推广服务费并提现。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https://pub.alimama.com,并进入淘客联盟后台
2)点击右上角的“账户管理”-“结算中心”-“我的收入”-“账户余额”-“提现”(提现金额包括创作者CPS+动态奖金+赏金任务+推广服务费。)
此外,通过结算概况和收入明细,进入结算中心可以查看佣金收入(佣金收入结算时间一般为每月20-28日)
二、商品同时设置淘宝联盟佣金和热浪引擎推广服务费,服务方(即主播)能否同时获得两部分服务费?
答:不,当商家既设置了热浪引擎平台推广计划,又设置了淘宝联盟佣金计划时,热浪引擎平台推广计划和相应的服务费将优先生效,其他佣金规则将不再生效。因此,锚只能获得热浪引擎平台推广计划和相应的服务费。
三、其他解释和不同类别的商品推广服务费率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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